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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骗子最后一丝希望破灭:第一批67人户籍将被注销,还有比这更狠的……

二弟 终结诈骗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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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新闻


昨天,湖北省一个镇政府的公众号,因为发了一篇文章,彻底火爆了!不到24小时,阅读量就超过10万+,而其历史文章阅读量很少超过500。
(干驿之路——湖北天门干驿镇委员会官方公众号)

到底是什么劲爆的新闻,能让一个镇政府的公众号如此受人关注,而且好评如潮?

原来,是这个公众号在6月1日发了一个公告:关于依法注销第一批失踪人员(疑似偷越中缅边境违法犯罪人员)户籍的公告。

这个公告很简单,一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就一句话:“根据有关利害人申请,拟视情对以下33名失联人员(疑似偷越中缅边境违法犯罪人员)户籍依法按程序注销”。
第二部分是33个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二弟注意到,公告只把身份证号出生年份这四个数字打码,其他信息全部展示,确保不产生误解。
三部分是处置措施。6月15日前报备入境的,还留有“活路”——户口不用注销,还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否则,不但你的户籍将不复存在,而且直系亲属的养老、医保待遇,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资格,新增人口分田资格一律取消,同时,还要受“十个一律”惩戒。那么,干驿镇的“十个一律”是什么呢?

干驿镇村规民约“十个一律”


1.一律在其房前屋后刷写打击整治标语,有逃犯三个月不投案的,标识为电信网络诈骗户。

2.一律责令其家庭成员书写悔过书、保证书并公开张贴。

3.一律责令其家庭成员停工、停产开展劝导转化和劝投工作。

4.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入党建卡。

5.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参军、读军校提供政审合格材料。

6.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就业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7.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办理各种业务出具证明材料。

8.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提供新宅基地。

9.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申报新建住房。

10.一律不为其直系亲属向上争取低保、贫困户等补贴和项目,有逃犯拒不投案自首的由村委会报公安和金融部门冻结其所有银行卡,对与其有资金往来的账号严格审核。


注销户籍本来就可以断绝了骗子的后路,让他这辈子有国不能回,漂泊在外。而仔细看看“干驿”版的“十个一律,可谓个个打在了“蛇”的七寸上,第1-2条在房屋刷打击整治标语,公开张贴家庭成员的悔过书、保证书,这是要让家属在村民面前蒙羞;而第3-10条则是从政治上、经济上对其进行“制裁”。

虽然某些措施值得探讨,某些语言表达有点粗糙,但这毕竟是村规民约嘛,只要不违背宪法法律、公序良俗,也不失为村民高效自治、铲除诈骗毒瘤的一种办法。

而同样在昨天,广西宾阳县公安局官方公众号也发出了一则消息——关于认定第一批失踪人员的公示。

在这则公示中,宾阳县直接将34名宾阳籍人员认定为失踪人员,并明确表示准备启动程序,对失踪人员依法注销户籍。

干驿镇的33人,宾阳县的34人,这67个人,可能成为我国第一批因为滞留缅北而被注销户籍的人,也算是创造了一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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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评估


这个消息出来后,很多人也在讨论,这样注销户籍合法吗?毕竟,之前很多地方的劝返公告都提到了这一条,但真正落地实施的只有这两家。
咱们就以干驿镇为例,来看一下准备注销户籍的做法是否合法。二弟经过研究后发现,注销户口的做法不但合法合理,而且表述极为严谨,一个镇政府的反诈指挥部,能有这样的水平,也算可圈可点。
至于为什么说他合理合法?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是一部指导各地开展户口登记的法律。在这部条例中,一共给出了四种可以注销户口的情形。
第一种:公民死亡。第二种: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注销户口,领取迁移证。第三种:服现役的公民,入伍前应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四种:被逮捕的人犯,在通知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那么,干驿镇是利用的哪一种情形准备给这33个人注销户口呢?结合这四种情形并结合公告中“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这一表述,二弟认为是依据的第一种情形——公民死亡

这个时候也许就会有人说了,那些骗子虽然没有回国,但是并没有真正的死亡啊,他只是不顾所在地区的召唤,“装死”而已。怎么能以“公民死亡”来注销户籍呢?

其实,从法律上讲,公民死亡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死亡,就是大家日常生活中理解的那种死亡——没有生命体征了。另一种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依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而利害关系人,就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比如被这些骗子骗过的受害人。

这些跑到缅北并仍滞留在那里的骗子,在国内肯定没有任何的活动轨迹。而由于他们大部分都是通过偷渡过去的,也没有任何出境记录,基本可以归为下落不明。再则,缅北内战频发,从业人员之间内斗、坐水牢、绑架等新闻时有发生,也不排除因战争或者意外事故而死。

因此,完全可以宣告其死亡,后面的只是需要走走程序罢了。

而且,这个公告的表述也十分严谨,目前只是“拟注销户口”(计划注销),后续还会“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一点毛病没有。而宾阳县的公告,更是直接认定为失踪人员,也就是说,从发出公告的那一天起,就可以计算时间了,时间一到,马上可以宣告死亡,注销户籍。

真希望公告中的这67个人在找到自己的名字后,赶紧回来,要不然,你们这辈子就永远无法回来了!换句话说,你们已经被认定是一个“死人”,想再办手机卡、电话卡?不行。想再转账给家人,不行。想买房买车,不行。你已经“社死”了,如果还有生命,也注定一辈子要在国外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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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承诺兑现了吗?


前期,二弟接连写了两篇呼吁缅北滞留人员回国的文章(详情阅读缅北骗子的末日缅北涉诈人员排队回国),对各地警方出台的劝返逼投政策进行梳理,并呼吁滞留人员一定要抓住机会,立即回国。

但据二弟了解,仍有不少人还抱着观望心态,以为各地的“五个一律”“十个一律”“十三个一律”等等都只是凑数而已,是吓唬人的“纸老虎”,根本无法兑现。那么,果真如此吗?

先来看看有些地方说的,只要不在截止日期前回来,将会在房屋上喷涂永久性诈骗标识,喷了吗?看看下面这张图。

不但喷了,而且有电视台现场录像,在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而同村的人早已经通过微信群,把整个过程现场直播了。就问问这家房子的主人,你在缅北是能待下去,你的家人能不能在村里抬起来头?

看不清楚?再看看另一家喷涂现场的阵势!就问你怕不怕。

有些地方说截止日期不回,一律断水断电的,到底实施了没有?

电工直接到达现场,按要求切断电源。就问问这家房子的主人,你在缅北骗人吃香喝辣,你的家人却要在炎热的夏季蒸桑拿,你于心何忍,还能做个人吗?

不但断你的水电,在截止日期前不回来,仍然滞留在缅北,还会将你用赃款建造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让你体会一下受害人“家破人亡”的感觉

在国内骗就会放过你了吗?更不可能,会全副武装带你到家中指认现场。你不是当时就在家中打打电话就把钱骗了吗?那好,这次让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指认现场,还要在你家里喷上“诈骗可耻”的永久字样,让你和你的家人因为诈骗而身败名裂!

还有很多例子,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自己家乡用了什么办法,那些滞留在缅北的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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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提醒


不知道那些滞留在缅北的人,除了每天都在打探消息、找关系加塞排队回国之外,有没有静下心来想一想为什么各地都在陆陆续续发出公告劝返?而且措施一个比一个严厉?为什么各地给出的自首回国的截止日期从来没有超过6月15日?而且在这之前回来还有奖励?

二弟虽然没有看到什么权威的信息,但是从一系列异动中可以推测,6月15日之后一定会有一个惊天的动作,到时候可不是注销户籍、断水断电这么简单了。

为什么这么说,除了基于各种现象的判断,二弟还注意到了一条20多天前的新闻——5月3日-6日,公安部长到了云南,去了昆明、普洱、德宏、保山和孟连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安基层单位和边境口岸调研。

新闻通稿很长,但在普洱市调研的过程中,有这么几句话特别有深意。

在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赵克志详细考察开展教育整顿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努力实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在普洱市公安局,赵克志认真听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汇报。他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案人员集中、黑灰产业泛滥的地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地区坚决予以挂牌整治。

大动作马上就来,请仍然滞留缅北的人员好自为之。

这也是终结诈骗(微信ID:antifraud2)对滞留缅北人员的最后一次提醒,今后,我们将重点关注缅北人员回国后的处理情况,以及到期不回国人员的“凄惨”下场,敬请关注。


终结诈骗 原创出品

特别鸣谢

天门市公安局、宾阳县公安局

你们为全国反诈探索出了一个劝返的新路子

联系 合作 投稿邮箱:antifrau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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